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研究
2021-08-09韩仁洁
东方法学 2021年4期
韩仁洁
内容摘要:对刑事速裁案件应否采用两审终审制,我国理论界存在激烈争议。立法和司法实践虽认可速裁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但刑事速裁案件二审启动率低、上诉撤诉率高、量刑争议占二审启动事由比例高等现象表明,简单适用普通二审程序不符合速裁程序运行的客观需求。此外,上诉是否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效力被否定也是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必须解决的问题。重构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应当以均衡价值观为指导,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法官裁判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强化一审法官的审查义务并建立在不采纳量刑建议时一审法官的强制说理机制,在确保一审法官向控辩双方充分释明的基础上对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进行限制。
关键词:刑事速裁程序 二审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上诉 量刑建议 均衡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4-0164-177
2019年3月13日,广州市首宗“认罪认罚上诉案件”——姜某某贩卖毒品案将认罪认罚案件的二审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1 〕此案引发公众对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是否享有上诉权、被告人仅对量刑提起上诉是否导致认罪认罚的基础丧失,以及法院在此基础上加刑改判是否合理等问题的激烈讨论。由此表明,我国认罪认罚案件二审程序值得深入研究。
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既可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也可能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