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式评价”的实践与思考
2021-08-09周万征
中国学校体育 2021年4期
周万征
“租借式评价”[1]是体育学业评价的新兴方法,学生对当前的体育成绩不满意,可以先向教师借一些分数,后期再通过自己的努力偿还所借的分数。“租借式评价”活用了体育成绩,较好地发挥了体育学业评价的激励和鞭策作用。笔者有幸拜读了《中国学校体育》2020年第2期中《双分·双扶·双评:精准帮扶提升学生主动参与能力》(以下称原文)一文,对于原文有关“租借分数”的阐述,笔者有不同的思考。
一、方法与合理性
根据原文的意思,体育后进生通过租借分数,“以暂时达到学期总评合格或评优评先标准,然后在下一学期的学习中以自觉锻炼或个人价值体现的方式归还租借的分数……这些用于归还租借的分数主要来源于课堂纪律、学练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积攒。如遇还不上时,可通过带操或整理器材室的次数折算归还。”
原文中明确:租借的分数可以在下个学期归还;归还租借的分数不是来源于“体能、知识与技能”部分,而是来源于“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部分,甚至是整理器材室。笔者认为这样的偿还期限和得分方式值得斟酌。
1.体育成绩评定应体现公平性。体育后进生中的许多学生仅仅在体育学科上表现后进,在文化学科上却是优秀生。如果这部分学生在学期末通过租借分数,使体育成绩达到评优评先标准,则是对其他原本有希望评优评先学生的不公,缺乏教育价值。
2.体育成绩评定应体现合理性。在体育成绩评定中,“体能、知识与技能”是评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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