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市监局出台教培行业广告发布“提示书”
2021-08-09雷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1年6期
雷玄
5月19日,“北京海淀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在北京市局的指导下,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淀区教委,出台“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下称“提示书”)。
该“提示书”共包括15条。对广告主身份及办学资质、广告内容、代言人身份等多个维度进行说明,提醒辖区内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在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时,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代言人,广告中不得出现“保过”“XX天速成”“XX天逆袭”等词语。
给教育培训行业广告
发出15条禁令
提示书要求,广告主在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时,需保证身份真实、办学资质齐全、宣传内容不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广告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严禁发布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青少年送入培训机构,取代义务教育的内容。
教培行业广告的内容中还不得含有“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涉嫌诱导点击的描述,不得编造“自学考试即将取消”、“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学制延长”、“加考数学外”等政策变化用语。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
提示书特别指明,广告中不得出现教师的名义或形象(包括演员扮演的教师);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直接或间接作推荐证明,不得以学员的培训效果作推荐证明,不得从用户评价中挑选好的用户评价进行刻意展示;不得使用名师、名校、一线、升学率等字词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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