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2021-08-09雷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1年6期
关键词:生产
雷玄
从“山东市场监管”获悉,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山东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山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出击,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批典型案例如下:
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邹城市圣齐山水饮品厂未经许可生产桶装水案
根据举报,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小胡村邹城市圣齐山水饮品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进行桶装水生产,但其无法提供出生产桶装饮用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桶装水生产设备及尚未售出的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查封。经查,当事人存在未经许可生产桶装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3月,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桶装饮用水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食品,从事桶装饮用水的生产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农村市场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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