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货币政策与银行风险承担
2021-08-09杜小娟张庆君
金融与经济 2021年7期
■杜小娟,张庆君,郭 辽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自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相继实施了非常规货币政策以应对金融危机给经济带来的影响。如,日本在利率近乎于零的状态下实施“量化宽松”政策,通过购买公债和长期债券为银行和企业投放流动性,以此促进经济复苏。自此,“量化宽松”成为各国央行应对突发冲击,刺激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效仿日本,美国自金融危机后陆续推出“零利率政策”、四轮大规模资产购买以及债务期限延长计划等特殊非常规货币政策,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美国渡过了经济低谷期。欧元区国家央行于2009 年开始推出“利率导向调节”“信贷支持政策强化”和“有担保的债券购买计划”等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旨在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缓解经济压力。自2008 年“四万亿”计划后,我国经济在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的同时也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平衡、发展乏力、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严重等问题。因此,从2013年开始,我国央行参考美国、德国、日本、希腊等国家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实际情况,推出了“抵押补充贷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等非常规货币政策。
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出现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大部分学者研究了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传导机制及风险。与传统货币政策类似,非常规货币政策也会通过信贷、利率等渠道影响实体经济运行,但非常规货币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兼顾“总量调整”与“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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