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法治建设方针的发展
2021-08-06宋随军胡馨予
中州学刊 2021年5期
宋随军 胡馨予
摘 要:我国法治建设方针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历史性飞跃,奠定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新格局。相较而言,新的法治建设方针更加强调法治的实质性、时代性、体系性,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色彩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意义,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面向未来,贯彻法治建设方针应当从价值性、科学性、回应性、体制性四个层面解决科学立法的问题;以法治政府为依托,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共治中推进严格执法;通过厘清司法权与非司法权的界限,构建凸显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司法机制;以控权与维权为关键、规则与程序为基础、公正与理性为内核,培育法治信仰,消除非法治思维。
关键词:法治建设方针;发展特征;发展规律;发展目标;发展要求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5-0054-09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方针经历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下简称“十六字方针”)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下简称“新十六字方针”)的历史性飞跃。如果说“十六字方针”开创了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的新局面,那么“新十六字方针”则奠定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升级转型和品格提升。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研究中,较之具有宏观性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及更为具体的宪法实施、党内法规等议题,学界对法治建设方针的研讨往往处于语焉不详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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