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有资产监督提供法治保障等
2021-08-06
浙江人大 2021年6期
关键词:监督
为国有资产监督提供法治保障
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决定》明确,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通过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绩效评价等监督方式,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对届内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统筹安排,通过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具体实施。
《决定》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应重点报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蒋欣如
嘉兴市:“三集中”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学党史、庆百年、建工程、惠民生、展风采”专题活动,通过集中督办、集中展示、集中破解,推动全市各级人大票决产生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盘棋集中督办。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县(市、区)人大运用联动方式,分别于今年上半年、下半年,对今年人代会票决产生的百件民生实事进行集中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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