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1-08-06葛益平
浙江人大 2021年6期
葛益平
2006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大地的萌发。省人大常委会迅速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有力指导全省人大工作,充分彰显了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担当作为。15年来,温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立足建设法治温州,依法履职尽责,奋力书写了法治浙江的“温州篇章”。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开启法治温州建设新征程。2006年7月,温州市委作出建设“法治温州”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作出决议。15年来,法治温州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一是依法治市理念深入人心。全市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浙江决策部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有力扭转了温州市场经济局部粗放式、无序化发展的乱象。三是市域治理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率先开展“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大力度推进以治水、治污、拆违等为重点的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治市蔚然成风、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决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作用。一是重视法治引领,地方立法实现“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在取得立法权之前,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为溫州“量身定制”生态园保护、民间融资管理等5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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