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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

2021-08-05郑新林

速读·下旬 2021年8期
关键词:警察保障

郑新林

◆摘  要:在当今社会,警察执行公务时经常受到公民的恶意投诉、侮辱、诽谤、殴打和其他违法行为的侵害。警察作为国家强制力的实施者,在执法过程中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对警察在执法中的权益概念的研究,分析我国警察侵权的现状和原因,从立法、制度和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警察;执法权益;保障

警察执法权益是指警察基于其职业性质在执行公务中的权利。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警官所享有的权利不同于一般公务员。警察执法利益可分为公共权利和私人权利,即执行公务的权利以及履行公共职责以外的其他权利。其中,警察的权利有:一是普通公民享有的法律权利;二是作为国家公务员所享受的合法权利;三是他们应当享有作为公共警察所享有权利。从上述观点来看,警察执法权益是各种利益属性的组合。

1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原因

1.1实行公务时受到的伤害

基层人民警察经常遇到公民执法不严、暴力犯罪嫌疑人对警察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妨碍警察执法或者袭警,严重影响警察履行职责。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的社会秩序越来越好。为了解决一些矛盾,一些地方政府随意动用警力,迫使公安卷入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例如,让警察与地方政府合作,参与征地拆迁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旧城改造,或处理群众的请愿行为。允许警察随意参与非警察活动,影响了警察在公民心目中的庄严形象,扩大了民警之间的矛盾,不利于警察履行职责时得到公民的积极合作和协助。

1.2生命健康受到伤害

基层警察经常与刑事罪犯面对面,这些罪犯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严重威胁。在我们和平年代,警察是一种危险的职业,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警察与平民之间关系紧张、执法环境复杂、警官遭到暴力袭击以及警察遭到报复,因此警察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威胁。一些人对警察的民事暴力行为严重威胁到警官的生命。警察的工作是紧张、对抗和高风险的。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和维持社会稳定,警官经常值班,除了8小时的工作时间外,还经常加班。警察工作超负荷,打击犯罪的精神保持高度警惕性,工作过度,思想压力大,容易使自己出现健康问题。

1.3人格和名誉受到侵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手机和互联网,这也使得许多人在网络上恶意誹谤和诬告办案警察。例如,在网络上有些网民对民警的恶意和诬告及侮辱。这种侵害警察人格完整和名誉的恶意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对民警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影响民警的日常生活和依法正常办案。而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市民的注意力,提高警讯的收视率,会对警方办案谎报当做卖点,或放大个别警察办案不当,严重损害警方整体形象。

2警察执法权利保障的策略

我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警察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实施者。如果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将是对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亵渎。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应在执法中保护警察的权益。

2.1立法保障

任何侵犯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执行公务的警官的攻击时有发生,《刑法》第277条第1款和第4款对国家主要规定了妨碍公务罪。但是,明确表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当嫌疑人在其先前的错误和对警察的攻击之间作出选择时,后者往往更受欢迎,因为对袭击警官的惩罚远远低于对攻击的责任。警察执法代表国家执行其任务,如果警察在执法中的权利和利益在没有合理保障的情况下受到侵犯,将是对国家法律的冒犯。因此,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学者们呼吁将对警察的暴力攻击增列为伤害罪,构成单独的犯罪,明确攻击警察犯罪的构成要件,以维护警察工作的合法性权利和利益。

2.2制度上保障

警察职业的高风险性质与他们的工作所获得的报酬不相符,而是可能在履行职责时作出英勇牺牲,这种牺牲的危险和重要性不亚于军队,但报酬却低于军队。为了真正体现警察勤奋工作的价值,希望国家增加对警官的拨款,以增加他们的报酬,使他们更有动力,能够在更多的工作方面取得实际成果;解决基层民警的生命保障问题。而警察工作超负荷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保护警察的休息权利,建立切实可行的轮休制度。宣传要营造良好的警民关系,作为“第四种权利”应该积极而真实地宣传警察形象,而不是为了抓住要点,抓住热点话题,在宣传上夸大其词或以个人观点夸大个别警官不足,导致市民对警察不满。媒体应发挥宣传和引导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

2.3媒体宣传

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去宣传警察执法中的细节,拉近警察执法者和人民之间的距离,还可以定期根据热点事件去普及法律的相关知识结合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细节,要用事实使人民明白警察在处理危险事件时,需要果断不能有过多时间的考虑,否则会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更大的损失。公安机关要利用好微博、抖音等互联网社交平台,安排相应的宣传人员去定期做一些警察执法过程的内容普及,面对不同的案件警察执法有什么不同,让人民懂得理解警察这个特殊的执法者。而在警察执法的过程中,对于欣然接受法律制裁的违法者,警察当然不会暴力执法,更多的是以人性执法的手段去提升警察在人民中的形象,而遇到暴力抗拒执法时警察才会进行果断执法,这就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同,通过公安机关自媒体的宣传和不同媒体的电视宣传,让人民对警察有了更多的理解,从根本上让警察执法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3结束语

在我国进入法制化的今天,警察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是无可比拟的,因此警察的合法权益是不可侵犯的。国家和社会应当从人身安全、工作环境、晋升条件、工资和休假制度等方面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找到职业认同感后,更加忠于国家奉献人民。

参考文献

[1]杨茗.人民警察行政执法权益保障研究.(Doctoral dissertation,吉林大学).2019.

[2]周丹.湖南省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Diss.湖南大学, 2019.

[3]李志远."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刑法学研究."产业与科技论坛v.18.19(2019):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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