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15分钟生活圈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厦门岛内为例
2021-08-03吴晨珏
福建建筑 2021年7期
关键词:满意度
吴晨珏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厦门 361000 )
0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厦门列为1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之一。2018年,住建部发布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首次将生活圈应用到居住区分级控制中[1],提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概念。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1 概念界定
(1)老旧小区定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2)15分钟生活圈定义
生活圈理念是以人的步行时间作为设施分级配套的出发点,突出居民能够在适宜的步行时间内满足相应的生活服务需求,便于引导配套设施的合理布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生活圈居住配套设施标准
1 研究对象
1.1 老旧小区分类
根据现状基础分析,从公共服务设施使用需求的角度出发,本文将老旧小区分为三类:居住型、产业型和旅游型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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