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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科学看待、合理应对青少年网络成瘾

2021-08-03徐彩萍

青春期健康 2021年14期
关键词:保护法青少年孩子

文/徐彩萍

(作者系江苏省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负责人)

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咨询工作中,青少年网络成瘾,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提到的“沉迷网络”问题是经常遇到的。在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上,着急是没有用的,强行干预是无效的,必须科学看待,合理应对。

辨析:何为“网瘾”

瘾,《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由于神经中枢经常接受某种外界刺激而形成的习惯性或依赖性;泛指浓厚的兴趣。而网瘾,解释为:对计算机网络过分依赖的心理障碍,表现为长时间上网不能自拔,对现实生活冷漠等。网络成瘾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个是长时间。这里所谓的“长时间”,一方面指每天沉浸于网络的时间通常在6 小时以上,另一方面指的是持续时间长。而持续时间是诊断网络成瘾障碍的重要标准,一般情况下,相关行为至少持续12 个月才能确诊。因此,短时间地迷恋网络不能看作是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的另一个特征是——不能自我控制地“欲罢不能”,或“难以自拔”。如果一个中学生规定自己每天上网6 小时,而到了规定的时间,他能够主动停止上网,表现出明显的自控能力,那我们就不能说他有网瘾。所有“上瘾”行为都是失控的。所以,学生上网是否失控是判断其有无网瘾的一个重要标准。

以上谈及了网络成瘾的两个特征,一方面告诫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醒要科学认识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不能单纯轻易地把一些学生喜欢上网的行为看作是网络成瘾。错判同样会伤害学生,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关注青少年上网行为,并加以科学的管理,无疑是可以未雨绸缪的,十分有益于预防网络成瘾的发生,但简单地把一些本不属于成瘾的上网行为定性为网络成瘾,是不利于问题解决的,甚至会适得其反。

近年来,青少年网络成瘾成为严重影响其成长的重要因素,引起广大家长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后的咨询个案中发现,从小学中、高年级到高中,有超过75%的孩子成长的不良原因,都来源于网络成瘾。

在2010 年前后,家庭教育的咨询个案中,引发家庭亲子矛盾的因素虽然也有孩子网络成瘾的问题,但更多的是亲子沟通不畅、孩子成绩不理想等。然而,10 多年后的今天,情况有了很大变化,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越来越普遍。在咨询个案中有一个叫小宇(化名)的初一男生,从小学时就迷恋网络。近3 个月,网络游戏沉迷时间达到惊人的10~24 小时以上,导致其不能正常上学。事实上,如今像小宇这样的孩子有很多,且呈现出多种网络成瘾行为,如长时间用手机“刷屏”、沉迷网络游戏,甚至夜晚也不休息等。

沉迷网络上瘾并不意味着网络“劫持”了孩子的大脑,更不是“破坏”了孩子的大脑,实际上是,孩子与网络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失控”关系。网络成瘾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学业进步及个人发展的危害是很大的,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人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程中,青春期行为成瘾风险最高。如果人在青春期不曾对什么上瘾,在后面的人生里上瘾的概率是较小的。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这一时期,青少年遇到大量的自己力所不及、无法应对的情况,产生了责任与退缩的碰撞。为了缓解长时间这种碰撞所带来的痛苦和煎熬,他们选择了求助于某些载体或虚拟空间,如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

如果能对网络成瘾行为进行及时地、科学合理地应对,建立起相应的、绿色的网络环境,就会帮助青少年赢得特殊的青春期“大战”,帮助他们获得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认识:网络成瘾的性质、成因与危害

青少年网络成瘾不仅仅是教育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的社会问题。那么,网络成瘾是否属于疾病?在咨询了部分精神科医生的同时,也查阅了相关资料,答案有的是肯定的,有的是否定的,要看具体的状态和程度。注意到这些沉迷网络的孩子都偏爱虚拟现实,且他们大多认为,现实世界不如虚拟世界好。

网络成瘾又叫“网络成瘾综合征”,是指在没有成瘾物质作用下发生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现象。也就是说,青少年网络成瘾不是由药物或其他让人上瘾的物质引起的。那么,网络成瘾最初是怎么引起的呢?青少年网络成瘾的起因最早可以追溯到口唇期。婴儿饮食母乳,一方面解决了饥渴问题,另一方面也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并在不断的哺乳过程保留了对代表母爱的温暖、关怀、安全等美好感觉的回忆和思念。而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恰恰是通过上网,重新获得了这种从口唇期结束后就似乎消失而又隐藏在潜意识中的满足感。成年后,当遇到挫折,如学业上失败、工作上的失落、社会交往恐惧、失恋、家庭事件的打击等,为了寻求解脱,而沉迷于网络之中,使这种埋藏在潜意识中的压抑得到释放。

事实上,造成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既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也有青少年自身的因素,就前者而言,青少年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如网吧、网络游戏的流行,青少年沉迷其中;家庭教育中的不良家庭环境和不当教育方式等,都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就后者而言,青少年满足感的缺失、独特的生理特点及人格发展特性都属于在反思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原因时不能忽视的因素。当青少年学业遭遇困境时,必然会导致心理空虚、缺乏自信,他们为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往往会选择逃避,逃避到虚拟的网络时空中重拾失去的自我和令己满足的成就感。

在实际的心理咨询实践中发现,咨询室里出来的孩子,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是青春期里的内心孤独和心理冲突。有的孩子原本对生活和未来充满了种种希望,但遭遇的往往是“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太大”,而这些孩子内心比较脆弱,又缺乏应对矛盾和冲突的实际方法;有的孩子从幼年开始,就缺少父母、其他家人或是小伙伴的有效陪伴;有的学习上有困难,又拒绝积极进取,不断地退缩,最终只能在网络中寻求慰藉。

网络成瘾对青少年有多方面的危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首先,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危害。笔者从多年的心理健康咨询实践中发现,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不能自拔,虽然会有一时的高度兴奋和快乐,但随后而来的颓废感和沮丧却较先前更为严重。他们初期只是表现为对网络的精神依赖,迫切渴望尽情地上网冲浪、玩游戏,或者与陌生人聊天。之后,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发展为身体上的依赖,出现食欲减退、焦躁不安,甚至导致精神错乱、激素水平失衡,引发紧张性头疼、心血管疾病,造成人体免疫功能下降,严重的有导致死亡的危险。

其次,对青少年学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当今,不少教育问题与中小学学生沉迷于网络有很大关系。网络成瘾的中小学生被网络挤占了原本属于学习、思考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造成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持续下降,继而使学生对学习越来越没兴趣。于是,厌学、逃学、辍学的情况便时有发生。

最后,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青少年正值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当青少年沉迷于网络世界时,家长的行为监管、老师的品德教育、社会的有益影响都被抛在了一边。他们变得任性,缺少道德自律和社会责任感,甚至会走上犯罪道路。这无疑是对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阻碍。

此外,网络成瘾对青少年的社会交往能力也有很大的影响,会影响他们步入社会后的人际交往。沉迷网络之后,青少年很容易变得性格孤僻、冷漠,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和脱节,导致自我更加封闭,不断地走向个人的孤独世界,进而越来越脱离社会。

应对:科学、合理解决青少年网络成瘾

青少年网络成瘾不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学业进步和个人发展,而且也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在新修订并于2021 年6 月1 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那么,如何处理或应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呢?结合多年的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既要高度重视,又不能过度恐慌,造成病急乱投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对于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成瘾问题,全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然而,重视决不意味着恐慌。有些家长一旦发现自己的孩子沉迷网络,便非常恐慌,到处咨询、求医;有些教师发现学生沉迷网络,便匆忙找家长领孩子就医。这都不是科学的处理态度和方法。家长和教师都要正确看待青少年的上网行为。平板电脑、手机、电视等为青少年提供了时时新鲜的传播途径,让他们看视频、玩游戏,让他们进入虚拟的新奇世界。青少年喜欢上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家长和教师要做的是,引导他们和网络建立起健康的互动,而不是“一刀切”,全面禁止上网。

第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目前,对于网络成瘾还没有简单、方便的诊断方法。有时,对于同一种青少年沉迷网络的情况是否属于网络成瘾,医学专家的意见也会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轻易地给一些喜欢上网的学生贴上“网瘾少年”的标签。要多做预防性的工作,在诊断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事实上,就连“网络上瘾”或“网络成瘾”这些词都应慎用。在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并没有使用“网络上瘾”或“网络成瘾”这些词,而是使用了比较客观、不易引起分歧的“沉迷网络”一词。

第三,多方参与,综合处理。青少年网络成瘾,具体成因是多方面的。决不能将处理、解决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问题推给某一群体,如家长、教师或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处理和解决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要科学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干预。”这就意味着,不顾青少年的意愿,简单、粗暴地强行干预他们的上网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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