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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记

2021-08-02野莽

北京文学 2021年7期

我大约在十岁的时候学会了理发,对象是我自己。那时不叫理发,叫剃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在我的老家流传着一首歌谣,至今我还记得这么几句:“剃分头,不戴帽;镶金牙,一脸笑;穿皮鞋,嘎吱叫;戴手表,捋胳膊。”这个“膊” 字,我的老家念“抱”,如果念“博”就不押韵了。歌谣的首句把剃分头看作是一件光荣的事,因此不主张用帽子把它盖住。所谓分头,就是把头上的头发瓜分成两个部分,瓜分的原则不等,从正中间一分为二,像电影里的汉奸;从左侧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地方分成两份,就像干部了。我的父亲由干部变成农民以后,在头发上仍然保持着干部的待遇,从四分之一的地方进行瓜分,那个分水岭在左眉的上方。

一年后,我从我的母亲身边被分配到我的父亲身边,我也是剃分头的,而且也是从左侧四分之一的地方分的。其实既然是分头,就不应该叫剃,因为分头不用剃刀,而用推子、剪子和梳子,应该叫推分头、剪分头和梳分头,或者叫理分头、留分头和蓄分头,其中任何一个说法都比剃分头要合乎语法的逻辑。在我的记忆中,我的老家除了妇女,广大贫下中农和革命群众清一色全都是光头。劳动的时候站成一排,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我的大伯还曾经是我父亲的启蒙老师,还是书法家、数学家、教育家,家乡著名的知识分子呢,但他变成农民以后,就没有我父亲那么执着,连一根头发都不要了。

我记得那时候剃一个光头是一角钱,剃一个分头是两角钱,因为剃光头只要一把剃刀,先用肥皂水把发根焖软,雪亮的剃刀在乌黑的荡刀布上荡几荡,再来到头皮上,“哧”,“哧”,很快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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