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首案案犯被判9年
2021-07-31凌德白云怡陈青青
环球时报 2021-07-31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白云怡 陈青青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7月30日就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作出裁定,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该判决引发港内外高度关注。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对判决表示欢迎。多名法律专家和政治分析人士30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国安法首案司法过程严谨,量刑公正,向香港社会与国际社会传递积极法治信号。与此同时,该案的裁决结果也是对香港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激进社会运动传统的一次具有规范意义的批判。
犯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7月1日回归纪念日,也即国安法在香港正式生效的次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文标语旗帜的电动车,冲越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等。《纽约时报》30日的报道称,唐英杰方辩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一短语没有单一、具体的含义,而是表达了进行“根本性变革”的广泛愿望。但法院裁定,呼吁将香港从中国分割出去是这句话的关键含义,唐英杰的行为背景表明他打算传递这种分裂主义信息。
香港电台30日报道称,法庭判词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条,煽动分裂国家罪案情严重者可判5至10年监禁,案情较轻则可判5年以下的监禁。3名主审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明显及公开蔑视执法人员的指示,并希望吸引公众关注,让更多人看到旗帜,让公众留下深刻印象及重大影响。……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