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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权的范围是否包含会计凭证

2021-07-26朱伊宁

中国民商 2021年6期

朱伊宁

摘 要:现代公司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多是分离状态,导致股东与公司实际管理层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等,为解决这一问题,维护股东合法利益,设立了股东知情权,而股东知情权的核心为股东查阅权。尽管最近几年《公司法》的相关条文逐渐完善了对股东查阅权范围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争议。本文将就该领域的一个典型争议——股东查阅权范围是否包含会计凭证,展开讨论。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股东查阅权;会计凭证

一、问题的提出

DM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0月16日设立,N某是该公司的股东。2018年2月28日,N某等共五名股东向公司递交了查阅会计账簿等文件的申请书。公司回函通知五名股东于3月24日与25日到公司查阅相关文件。约定的查阅之日,公司仅向其提供了临时制作的财务报表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N某认为,公司提供的材料在形式上与内容上都不完整,侵犯了其知情权,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N某请求法院判令DM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提供财务报表、股东大会记录和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

法院支持了N某查阅会计凭证的诉求。法院认为,会计凭证是确认会计账簿真实性的直接依据,对会计凭证的查阅有助于实现股东知情权。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中衡报关有限公司是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其向南部海岸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审查、复制、确认财务资料与公司资料,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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