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士光小说中的“爱情”书写
2021-07-25朱永富宋君修
山花 2021年7期
关键词:爱情
朱永富?宋君修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说:“男女之间的爱情问题多少世纪以来一直是哲学、宗教、心理学、美学和社会学中引起激烈争论的题目。”[1]可见,“爱情”并不是一个那么容易讨论清楚的问题。对“爱情”的理解方式可以分为本质论和认识论两种:本质论就是试图定义“爱情”是什么:而认识论就是要弄明白,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实际谈论的是什么。瓦西列夫显然是一个“爱情”本质主义者,他先说,“研究和观察表明,爱情的动力和内在本质是男子和女子的性欲,是延续种属的本能,”[2]又指出,“爱情作为一种完整的感受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形成的。爱情的深刻基础是由生物因素(性欲、延续种属的本能)和社会因素(社会关系、两人的审美感受和伦理感受、对亲昵的追求等等)构成的。”[3]在瓦西列夫的爱情观中,生物性是第一性的,社会性是第二性的。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讨论杜拉斯的《情人》时,其“爱情”观也带有本質主义的特征。她说,“这里的爱情穿越了情欲,纯粹到性的爱情其实也是爱情的外壳,在性里面还有着一个核,就是人性为孤独而求救。”[4]在这里,王安忆虽然具体讨论的是《情人》,但是实际上具有某种普遍性,她的意思是说,爱情的本质首先是人类的孤独,其次才是性,再次才是情欲。本质主义虽然显得深刻,但是有僵化的风险。如果换个角度,也许我们能够更轻松清楚地在文学的领域内考察爱情观及其功能。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当我们谈论爱情时,往往指向情、性和婚姻,或者三者的某种混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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