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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林票制度的创新与探索

2021-07-24谢锦斌

中国林业产业 2021年3期

文 谢锦斌

(作者单位系福建省三明市林业局)

小知识:林票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出地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林,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将合作共有林权份额化、价值化后制发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质押、兑现等权能。

福建三明集体林地实行家庭承包后,每家农户经营面积仅为30~50亩,且不集中连片,出现了林权“碎片化”问题,不利于林业经营管理,特别是林农普遍缺技术、缺资金、缺管理,导致更新造林成活率不高、中幼林抚育不到位、林分质量下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林地抛荒现象。

为此,2019年底开始,三明市开展以“合作经营、量化权益、市场交易、保底分红”为主要内容的林票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其他单位和个人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实现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业集约经营水平,实现国有、集体、个人三方共赢。

改革内容

引导双方开展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是基础,针对集体林经营“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问题,积极鼓励和引导乡镇林场、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经营,借助国有单位的技术、资金、人才和管理的优势,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提升森林质量和资产价值。

对合作股权进行量化量化权益是前提,在合作经营基础上,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按村集体、单位或个人占有的股权份额制发林票,并由合作双方背书签章确认,注明持有人、股份合作单位、合作经营地点、合作经营面积等信息,建立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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