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的“原始家园”
2021-07-23王仲昀
新民周刊 2021年24期
王仲昀

2020年最后一天,一场保护云南绿孔雀野生栖息地的漫长“保卫战”迎来了最终大结局。
时间往前推9个月,2020年3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12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经过多方努力,在云南红河支流绿汁江的河谷边的热带季雨林之中,极度濒危的野生绿孔雀们,得以继续拥有它们的栖息地。
半年后,同样是在云南。一群北上的象群再度引起了公众对于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关注。人们发现,除了那些界限分明的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在当下对于“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这一议题同样有重要价值。
“绿孔雀栖息地”与“水电站”之争
“云南绿孔雀”野生动物栖息地公益诉讼案结束后,很多人把顾伯健视作保护云南绿孔雀的“吹哨人”。但是,每当回想起这些年来的每一步,如今作为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的顾伯健,认为这是许多个偶然和意外推导出的结果。
如果没有多年前导师路过时瞥见的那一片森林,如果研究生物多样性的顾伯健没有“观鸟”这一爱好,如果没有当地村民的偶然闲聊……或许后来有关保护野生栖息地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2013年11月,就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开始步入冬天之际,云南绿汁江岸边的森林里依旧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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