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订后首例被定罪的“药神”案
2021-07-23
新传奇 2021年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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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帮癌症患者代购国外仿制药的李桂林和曹莉莎被警方逮捕,他们的经历几乎是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翻版。今年4月中旬,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桂林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曹莉莎被取保释放,至今未予公诉。这是刑法修订后首例被定罪的“药神”案。然而,该不该用刑法中“兜底”的非法经营罪打击赚钱的“药神”?司法界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实践。
从寻药到“药神”
曹莉莎的父亲与肝癌抗争了4年。2017年,他听医生私下说,可以试一试乐伐替尼。“乐伐替尼在国外已经上市两年了,但国内没有任何渠道(能)买到,医生让我们自己去找。”曹莉莎说,“我问了海外正版药的价格,每个月需要5万元,这是我们不能承受的。”
曹莉莎的丈夫李桂林的英文好,便在网上找到了每个月只需要几千元的孟加拉仿制药。
曹莉莎说:“在父亲治疗过程中,我们每天都在网上与全国各地的患者和家属交流。很多病友看到我们买到仿制药效果很好,便问我们是如何购买的。”
随着父亲病情的发展,曹莉莎的用药经验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找她帮忙买药。
2018年3月,曹莉莎的父亲去世了。此时,她已凭借丰富的用药经验和带药渠道赢得了癌症患者的信任。由于没有工作,时间相对充裕,曹莉莎便开始帮癌症患者大量代购国外抗癌仿制药。
李桂林表示,2018年2至3月,他和曹莉莎从印度、孟加拉和土耳其购进抗癌仿制药,大概四五十个品种,包括易瑞沙、多吉美、碧康版乐伐替尼、依鲁替尼、奥拉帕尼、泰瑞莎、厄洛替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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