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箭在弦上
2021-07-19周小铃
记者观察·中旬刊 2021年4期
周小铃



2021年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目前第三个层次还是短板,但已形成了初步的构建思路,“总的考虑是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提出要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的“三个支柱”。游钧介绍,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制度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已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养老金的“三个支柱”可以理解为,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由国家强制设立的;第二支柱是雇主设立的;第三支柱则是个人或家庭购买的。
实际上,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曾于2018年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区三地开展,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此次人社部提到,新制度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形成。区别在于,税收优惠的对象并非某项具体产品,而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资金都可享受到税优政策,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何种产品。
2019年4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年-2050年》估算,国家养老资金累计结余将在2027年达到顶峰,并于2035年耗尽。也就是说,养老金的“第一支柱”虽覆盖广泛,但难以承载全社会的高度依赖。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提供了他对2019年中美两国养老金体系资产分布的估算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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