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5年煤电企业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2021-07-19
大众科学 2021年6期
为了加快调整全省煤电结构,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排放和能耗水平,全力推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日前,《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到2025年,省内煤电企业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其中,30万千瓦级亚临界机组、超临界机组(“W”型火焰锅炉)、超临界机组(循环流化床及常规煤粉炉)平均供电煤耗分别不高于315、308、305克标准煤/千瓦时,60万千瓦级亚临界机组、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分别不高于305、297克标准煤/千瓦时。“十四五”期间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全省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对省内不满足能效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的现役煤电机组实施有序关停。重点对省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汽轮机通流、降低锅炉排烟温度、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制粉系统优化、热力系统优化等一种或多种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
同时对现役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W”型火焰锅炉全部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因厂制宜采用先进环保改造技术,确保实现超低排放要求。
科学制定供热供汽规划,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鼓励对具有稳定热负荷需求的现役纯凝式汽轮机改造为抽凝式汽轮机,向用户供热供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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