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同类型与发展分析
2021-07-13周君璧胡贝贝马文静
中国科技论坛 2021年7期
周君璧,陈 伟,于 磊,胡贝贝,马文静
(1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 100190;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北京 100045)
0 引言
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推演,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研发和创新组织本身也在发生深刻变革。以往,国家或区域的研发组织主要由高校研究单元、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部门这三大类别的研究组织构成。进入21世纪以来,不同于以往组织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兴起。据课题组调查统计,各省推荐上报新型研发机构达2000家。
新型研发机构的出现是科研组织范式的改革与创新,过去三种类别的研究组织往往体制和组织边界清晰,表现出相对封闭、自我循环的特征。新型研发机构则多呈现研发活动各相关要素资源的互融互通,尤其在体制上打通了传统的组织边界,从而能够实现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也更有利于创新创业成果的产生[1-2]。由此,这些形态各异的新型研发机构日渐成为我国创新体系的第四种力量构成,并发挥出促进创新的显著作用。
科技部在2019年9月发布的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3]中提到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即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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