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模式比较研究
2021-07-13吴海波沈玉玲张珺茹
护理研究 2021年13期
吴海波,沈玉玲,张珺茹
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 330004
2016年10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共同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城乡各地有4 063万名失能、半失能人员[1]。据有关专家估算,其中重度失能人员将近1 000万人[2]。因疾病、意外或年老等原因而导致的失能半失能群体,势必会给国家、社会以及失能人员家庭(以下简称“失能家庭”)带来沉重的护理、经济及其他事务性负担与压力。为了有效破解该难题,2016年10月,国家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上海、上饶、石河子等15个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迄今为止,试点工作已开展3年多。3年多的试点表明,未来长期护理保险能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否提高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并有效减轻失能家庭的经济压力和事务性负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是关键。
1 长期护理保险背景下城乡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模式发展现状
为失能群体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护理服务,是有效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并合理减轻其家庭经济与事务性负担的有力保障。15个试点地区的实践表明,长期护理保险背景下,目前全国各地主要有居家护理、机构内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3种护理服务模式可供选择。
居家护理是指失能人员不离开家庭,由其直系亲属(通常为父母、子女或配偶)或其他亲朋好友乃至左邻右舍等,为其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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