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动与被动社会责任驱动机制的多案例研究
2021-07-13卫旭华汪光炜
科学经济社会 2021年2期
关键词:企业
卫旭华 汪光炜
一、引言
“逼捐”指某些企业捐款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就会受到社会大众强烈批评和指责的社会现象。譬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斯拉推出中国区免费充电服务,却给特斯拉带来了负面的舆论影响,导致特斯拉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捐赠策略以应对舆论压力。“逼捐”是特殊时期企业被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极端案例,但在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被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象却并不少见。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政府会通过多种方式激励企业承担以地区脱贫为主的社会责任,有效发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当地群众脱贫。然而,这些地区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因为享有政策红利而被动承担社会责任,一旦缺乏政府资金、土地和税收方面的支持,这类社会责任项目很可能也难以为继。政府如何高效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脱贫后防止返贫,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动机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驱动机制,从企业端寻找促进脱贫、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
尽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已久,但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并不统一[1]。部分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在法律和基本伦理之上的、高尚且自愿的追求[2],而另一部分研究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企业完成经济功能的同时能够遵纪、守法、做慈善,是一种自愿与强制交织的结果[3]。在实证研究中,不少学者默认自愿假设,并证实承担社会责任会对企业产生积极影响,却忽略了诸如“逼捐”的被动社会责任形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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