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1-07-13邹强
南方农业 2021年16期
关键词:质量
邹 强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涪陵 408000)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1]。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2019 年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意见》同时强调现阶段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制不够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依然存在。近年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多发,如湖北“毒大米”[3]、河南“瘦肉精”[4]、山东“毒生姜”[5]等事件在央视主流媒体的曝光,让广大消费者陷入极度不安情绪[6]。笔者分析了重庆市涪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1 现状
1.1 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1)有工作机构。区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质检站,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产业部门齐抓共管,按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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