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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释解释探究

2021-07-11杨贝妮

海外文摘·学术 2021年3期
关键词:解释论语思想

摘要:《论语》内容的深入探讨研究,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思想,为今日社会生活、个人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但由于《论语》自身不提供权威的句读、注释及语录体为主的形式导致事件背景交代的缺乏等原因,对于《论语》部分章句解释的探讨难以得到确定、统一的结论甚至产生争议,不同解释者由于自身思想、目的、社会环境等主客观因素往往做出不同的阐释,影响对于孔子整体思想的理解。

关键词:论语;思想;解释

中图分类号:B2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177(2021)03-0011-03

0 引言

《論语》泰伯第八的第九章“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解释,在不同时代的注者根据自己的思想、立场进行不同的句读划分并以此为基础解释该章,认为孔子具有或愚民或重民的思想。本文尝试从注释与解释的角度探索该章的解释。注释层面,通过整理比较各注者注释探索孔子“真想”,合理参考注者自身思想与时代环境对其解释的影响。同时,通过参考《论语》自身的语法语义寻找合乎《论语》语言语法特色的解释。解释层面,通过将其置于孔子整体思想之中探索其是否违背孔子基本思想以探讨其合理性。历代不同的注释为该章的解释提供多样视角,但不可忽视其受注者自身思想、时代环境影响,应当以辩证的态度看待。

1 历代不同句读划分及解释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对孔子言论的记录。其篇幅较短,无法从文本中获得该言论的语境、事件背景以供参考,因而无法确定“之”所指代的事物以及对于该事物使用的动词“由”“知”的含义,该章表达的具体思想也就随之难以确定,由此,对于该章的解释具有较大发挥空间,也难以得到确定的结果。语法层面,根据各注者注释,该章主流句读的划分主要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种,其他句读划分注者较少,故本论文将从主要句读划分展开,根据各句读划分以及句读划分之下“可”“由”“之”等字的释义对于该章的解释进行探究[1]。

1.1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论语注疏》何晏句读划分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此处何晏将由解释为使用。“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意为能够让百姓使用而不能够使其知道,百姓仅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道,而不能知道道其中蕴含的道理。由此可知,何晏将“可”解释能够,即百姓自身能力的问题。“不可使知之”并非是在主观层面禁止百姓知道“道”的真实内涵,而是对于无法使百姓理解“道”这一无奈事实的陈述。据此推断,何晏认为孔子并非不赞同教化百姓而使其知“道”,而是可能在具体实施教化后得出无法使其理解的结论。在该解释下,孔子愚民思想并不成立,百姓能否知“道”的阻碍因素是其自身的局限性,而非统治阶层主观的阻止。参考孔子所处时期的时代背景,该解释具有合理性。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仍以官学为主,虽有孔子一类思想家建立私学,进行不分阶层的教育、教化,但因其并非官方的、主流的教育活动,该时期的百姓大部分难以接受正规教育,其知识水平难以支持对于“道”的理解。在此背景下,孔子对于百姓的态度在于“使民用道”,即以成果造福百姓的日常生活,而不强求百姓知“道”的顺应的态度。通过研究该章,我们可以窥得孔子对于百姓的看法,即百姓具有认识层面的局限性,不可强求其知“道”,但积极以“道”之利惠及百姓。孔子积极从事社会教化活动,不可避免地发现民众在时代环境影响之下的“愚”与局限性,但其并不怀鄙夷的态度看待无知之人,而是尽己所能,终生致力于传播学识、教化民众。根据此种解释,该句体现孔子愚民思想的说法并不成立。

赞同此解释的还有宋朝邢昺与南朝皇侃。《论语注疏》邢昺句读划分:“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正义曰:“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是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根据此注释可得,邢昺同样将由解释为用,可解释为能够,即只能够使百姓使用而不能够使百姓明白其中的道理。不同的是,邢昺在注中强调“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对于百姓“不可知之”的原因做出了进一步阐释。这与孔子积极入世与济民的思想相契合。由此推测,该章表现的是孔子顺应百姓难以理解圣人之道的局限性而仅仅使其使用并享受成果,本质上并非愚民思想。

《论语集解义疏》黄侃句读划分[1]:“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此明天道深远,非人道所知也。由,用也。元亨日新之道,百姓日用而生,故云“可使由之”也。但虽日用而不知其所以,故云“不可使知之”也。皇侃同样将“由”解释为用,将“可”解释为能够,翻译上总体与何晏、邢昺二人相似。“圣人之道”代表的是社会道德伦理生活的规律与规范,而“元亨日新之道”代表的是源自社会生产实践的一般自然规律。邢昺将圣人与普通百姓作区分,“圣人之道”的不可知在于百姓本身的局限性与其道本身之深远;皇侃将天道与人道作区分而并未突出圣人与百姓的不同之处,“元亨日新之道”的不可知在于天与人的区别。相比于邢昺的“不易知”,皇侃认为的“非人道所知”否认了知道的可能性,皇侃的注释侧重于强调天道的不可知,本质上不可据此得出孔子具有愚民思想。

朱熹句读划分:“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民可使之由于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2]。理之所当然者,所谓民之秉彝,百姓所日用者也。圣人之为礼乐刑政,皆所以使民由之也。其所以然,则莫不原于天命之性,虽学者有未易得闻者,而况于庶民乎?其曰不可使知之,盖不能使之知,非不使之知也。朱熹持有近似的解释,但其对于“之”的定义以及对“不可知”的原因阐述略有不同。“民可使由之”的“之”是理之当然,“不可使知之”的“之”是理之所以然。秉彝,古汉语词典解释为秉执常理,可以理解为人心所持守的常道,朱熹对其具体解释为礼乐刑政,是由圣人制定并推行的,此即为理之当然。朱熹认为[3],礼乐刑政之所以然与天命之性相联系,即使是学者也难以理解,对于百姓则更不可能,结合程子之注“圣人设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户晓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尔。可知圣人制定的礼乐刑政以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是具有百姓立场的考量的,圣人施行教化,自然希望其设立的礼乐刑政能够为百姓理解,但由于百姓自身的局限性,教化仅能使其明白所谓理之当然而无法达到使其理解其所以然的程度,故曰不能。故据此解释不可认为孔子具有愚民思想。

以上几位注者赞同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半句解释为不能够让百姓知道,是对于百姓存在的“愚昧”的无可奈何,非愚民说。

郑玄是最早对该章作注的人。清朝刘宝楠《论语正义》[4]引郑玄注云:“民,冥也,其见人道远。由,从也,言王者设敎,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此处郑玄将“由”解释为从,即听从、服从;“可”解释为可以,即主观层面的是否允许。冥,愚昧糊涂,郑玄赞同百姓具有“愚昧”的性质。“言王者设敎,务使人从之”,郑玄的解释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围绕治国教化这一内容展开,认为统治者进行教化的目的在于使其推行畅通而百姓顺从。“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郑玄在承认百姓具有的局限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推求其结果,即百姓愚昧且行事仅依据其自身判断,若使其知王者设教之本末,以其愚昧未必能够理解其真实内涵、必要性、重要性等而以轻视怠慢的态度对待,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与教化的难以推行,其结果必然违背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的初心,故从主观层面禁止百姓知道其本末。根据其解释可推测,其根本立场为统治阶层,“设教”之目的本身不在于使百姓得到教化或增进人民福祉,使百姓“从”而巩固自身的统治才是其根本目的。郑玄的解释出于防范部分人轻而不从的目的从根本上阻断其求知的可能,本质上属于愚民的看法。

杨伯峻译文:孔子说:“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我们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们知道那是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这种说法不很妥当,于是别生解释,意在为孔子这位 “圣人”回护,虽煞费苦心,反失孔子本意。对于后人回护孔子的解释,其认为违背孔子本意,并从联系上下文、分析古人语言使用的角度反驳刘宝楠将其视作教授弟子之法而否认愚民说的解释。

1.2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宦懋庸论语稽则云:“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知之。或曰,与论所可者则使共由之,其不可者亦使共知之。”根据该注释即可将本章断句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为百姓认为可行的,让他们自己使用,而他们认为不可行的,则令他们共同知道它。该解释将“由”解释为使用,将“可”解释为认可。注释本身并未点名百姓是否具有愚的特点,而是将事、理依据百姓是否认可进行划分,依据百姓的不同态度采取相应的行为,本质上是顺应百姓的行为,为非愚民说。杨伯峻对该解释进行了反驳:恐怕古人无此语法。若是古人果是此意,必用“则”字,甚至“使”下再用“之”字以重指“民”,作“民可,则使(之)由之;不可,则使(之)知之”,方不致晦涩而误解。杨伯峻从语法角度展开反驳,而在意思上则认为其违背孔子本来意图。

2 注释:核心词语在《论语》中的相关解释

不同注者的解释或多或少地受到其自身思想以及时代环境、主流学说的影响,甚至部分注者注释的目的就在于阐释其思想、推广其学说、展示其才能,而语法的使用也并非固定不变,不同时代语法的使用可能存在差异并最終导致解释的不同,因而仅根据不同注者的注释解释章句并非万全的方法,还需要结合著作本身的语法特点进行剖析。历代注者在注中对解释产生分歧的字主要是“可”字,并以此为接触将该句理解为愚民说或非愚民说,故以下将从《论语》自身语法对于“可”字使用的角度探索该章的解释。

《论语·雍也》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 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该章意为中等水平以上的人,可以告诉他高深学问;中等水平以下的人,不可以告诉他高深学问。”此处即将“可”解释为不能,即并非不愿告诉其高深学问,而是其受学业水平限制无法理解高深学问,故从教学方法的角度来说不能够告诉。

《论语·里仁》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该句意思为不仁的人,不能长期坚持在困苦环境中,也不能长期居处在安乐环境中。仁爱的人自然地实行仁,聪明的人敏锐地追求仁。此处将可解释为能够,即自身能力的问题。

根据以上可知,《论语》中存在将“可”解释为能够的用法,杨伯峻所反对的非愚民说的解释本身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3 解释:是否与《论语》中孔子的相关思想融贯

孔子生平,其开设私学,进行不分阶级的教育,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等教育思想至今仍然具有极高价值。本章后半句“不可使知之”涉及教育与教化相关内容,故以下从孔子教育思想探索本章合理解释。

《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根据本章可得,孔子的治民思想在于先使百姓人口增加,然后使其生活富足,最终设立学校、明礼义以教之。由此观之,孔子对于百姓的最高要求就在于明礼义、知礼乐,瞒而不教并不符合其思想。

《论语·述而》: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即使以至薄之礼上,只要有求学之心,孔子不曾吝啬自己的教诲。圣人欲人求学而授之以礼义之道,问题在于人不知来学而无从教之,而不在于人之愚昧难以教之。因而愚民思想不符合孔子的教育思想。

综合述之,教化是孔子一生的不懈追求,其教不分阶级而具有包容性,简单地将其教育思想解释为愚民思想并不可取。因而将本章解释为愚民说在整体思想构建层面会影响孔子思想的正确理解,愚民解释无法完全与孔子教育思想相互融贯。

综合考察何晏、邢昺、皇侃、朱熹、郑玄、杨伯峻、宦懋庸等人的注解,对该章的句读划分大致可以分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种,而对于该章蕴含思想的解释可以大致分为愚民——即能够使百姓使用而不能够使其知道;非愚民——即可以使百姓服从而不可以使百姓知道两种。其解释的不同主要围绕“可”字的解释与对“之”字的定义展开。从收获而言,对于该章解释的探索是对于文言阅读能力的锻炼,对于各家注释以及《论语》本身的解读又为我们了解古代优秀思想家思想精华、理解《论语》中孔子思想内涵提供极好机会,更有利于培养系统思维。

参考文献

[1]黄侃.论语集解义疏[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

[2][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宋]朱熹.文渊阁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3.

[4][清]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0.

(责编:赵露)

作者简介:杨贝妮,女,四川成都人,本科,研究方向: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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