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法院的“贪吃”执行局长
2021-07-11殷晓章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1年4期
关键词:现金
殷晓章

3月8日,犯受贿罪和非法私藏弹药罪的王伟获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经查,王伟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巴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处级审判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530万元,其中索贿60万元;他担任喀什市公安局恰萨派出所所长期间,私藏35发六四式手枪子弹。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喀什地区中院)曾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法院、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殊荣,王伟的所作所为,给集体蒙羞。
执行局长“蜕变的灵魂”
2019年10月30日,喀什地区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兼执行局局长王伟因涉嫌受贿罪被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
2016年至2018年,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18万余元,对121起案件的149名困难当事人进行了救助。2019年7月,时任喀什地区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王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喀什地区中级法院成立专案小组,集中开展两级法院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通过逐案筛查,共汇总出两级法院执行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81起,向涉案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2020年1月22日,经乌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王伟由乌恰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月31日,经乌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王伟由乌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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