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的“封闭式漏洞”
2021-07-11刘兰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1年4期
刘兰

近两个月以来,已经有多名开发区领导干部接连落马:大连旅顺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单聚宁;安徽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晓东;湖北襄阳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襄阳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建锋;等等。
从1984年9月,中国第一个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设立到目前,开发区已经走过了37年。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近年来,各地开发区不断出现腐败案件,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高地为何成为腐败易发多发地?
“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
“我们申请的项目通过了,但因为新区财政账户还不完善,财政下拨资金只能先划到新区原来所属的行政单位,这增加了沟通成本。”西部某新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些开发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发区含义不明,开发区管委会到底是否具有一级行政主体的资格,仍然没有定论。
到底什么是开发区?记者翻阅了多部关于开发区的规定,都回避了其定义,只有零星的地方性条例中做了相关规定,比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规定:“开发区是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国家优惠政策的经济技术区域”;《河南省开发区条例》规定:“开发区是指按规定批准设立的,有明确的地域界限,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实行国家和省赋予的优惠政策,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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