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律师解读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

2021-07-08吴怡

百姓生活 2021年5期
关键词:儿童教育

吴怡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备受大众关注的一条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那些犯了重罪的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从此不能逍遥法外,也要接受法治社会罪与罚的运行规则。

此前,关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下调多次引发讨论。2019年辽宁大连女童被害案更是将舆论推向了高潮。在这起案件中,13岁的男孩将年仅10岁的女孩连捅7刀。因为行凶时男孩不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责年龄,被处以三年的收容教养。

受访律师认为,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反映的是在犯罪低龄化的现实新情况之下,社会对法律适时调整的需求。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翟纯君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是在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体现的是社会现实的需求。

翟纯君解释称,自1997年现行刑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内社会生活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儿童对自己行为和后果的认知能力也大大提高。犯罪低龄化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新情况,尤其近几年出现的多起儿童极端犯罪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反思。……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儿童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软件工程教育与教学改革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201
“双减”如剑,“体外教育”何去何从?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留守儿童
六一儿童
儿童怎样成长
“六·一”——我们过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