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例晚期妊娠胎死宫内病例的临床分析
2021-07-08崔春燕张菲菲张欣蔚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21年11期
崔春燕 张菲菲 张欣蔚
胎死宫内(intrauterine fetal death)指的是围生期胎儿在分娩发动前的宫内死亡,晚期胎死宫内是指孕周≥28周时胎死宫内[1]。妊娠晚期突发胎死宫内是引起医患之间纠纷的焦点问题,且对孕产妇及其家庭而言是难以接受的。死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据统计全球孕晚期胎死宫内发生率约为184/万,即每年约260万例[2],我国晚期妊娠的死胎发生率约为1%[3]。围产儿死亡率一直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为保障母婴安全,越来越多的措施在临床中开展,随着产科水平的日益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及死产率已有较大程度的降低,但是死胎发生率未见明显下降,而死胎是全球产科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全球每年约发生胎死宫内病例260万,其中97%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且约半数死亡原因不明[4]。胎死宫内的病因有很多,可主要划分为母体、胎儿附属物及胎儿三方面原因[5]。本研究回顾性分析医院2017年3月—2020年12月收治的80例晚期妊娠胎死宫内产妇的临床资料,探讨导致妊娠晚期胎死宫内的病因及其高危因素,寻找有效的预防及干预措施,以期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妊娠晚期死胎宫内发生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2017年3月—2020年12月医院收治的晚孕单胎产妇共计15 036人,其中80例晚期妊娠胎死宫内患者,将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分析。适龄组(年龄20~34岁)患者59例,高龄组者(年龄≥35岁)21例。经产妇(包括分娩方式为前次剖宫产史)胎死宫内患者53例,初产妇胎死宫内27例。不规律产检者57例,其中2例不知自己为妊娠状态,不良孕产史者1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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