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三力”,加快农民富裕富足
2021-07-07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310016娄火明戴建飞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310016)娄火明 戴建飞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标志性成果,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题中之义。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杭州乡村如何在更高起点、更高质量上推动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实践课题。

1.杭州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短板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共富不共富,关键看农户。审视当下,杭州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广大农村是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和最难啃骨。
(1)常住居民收入农村远低于城镇 尽管在2011
年以后,杭州市城乡常住居民收入比呈逐年缩小态势,已由2011年的2.24∶1缩小至2020年的1.77∶1。但两者收入的绝对差距却在不断加剧,已由2011年的18820元扩大到2020年的29966元,9年间拉大幅度近60个百分点。
(2)农村居民收入西部远低于东部 从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看,东部的余杭区、萧山区超过了4万元,分别达到44117元、43847元,分列全省第一、第二位。而西部山区县(市)均在4万元以下,其中淳安县仅为22465元,只有全市平均(38700元)的58%、全省平均(31930元)的70%,较全市最高的余杭区少了21652元,同时在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中列居第16位。
(3)村级集体经济区域性较不平衡 从总量上看,2020年淳安、建德、桐庐、临安等西部四区县(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为4.48亿元,仅为萧山区(13.29亿元)的33.7%、余杭区(6.21亿元)的72.1%。从村级单体看,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了村集体经济“3020”目标,但其中还有超半数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且全部集中在淳安、建德、桐庐、临安西部四区县(市),而同期的余杭区所有行政村都已超过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