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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与监测

2021-07-07浙江省缙云县农业农村局321400王武强

新农村(浙江) 2021年5期

浙江省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321400) 王武强

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允许限量,是食品动物用药后产生的允许存在于动物源性食品表面或内部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为兽药的合理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依法检测提供了法律依据。早在1999年,农业部就颁布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2002年和2017年,农业部又多次进行了修订,新版《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允许限量》已颁布实施。

《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允许限量》属于强制性标准。对养殖业从业人员而言,不仅规定了特定兽药品种禁止在泌乳期和产蛋期使用,也规定了允许使用的兽药残留限量值,从而督促其进一步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兽药。就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而言,既规定了待测化合物的残留标志物,还规定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与否的判定依据。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而言,为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查处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新版《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允许限量》共涉及兽药267种,其中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154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104种,共制定限量2191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9种。取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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