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应抓住哪些关键
2021-07-06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1年10期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已经走过了很多年,今天来谈如何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基本上可以概括为“12345”。
第一,厘清一个概念。区域品牌由“区域”和“品牌”两部分构成,“区域”是指一定的地理范围,可以是指该地理范围的地理位置,也可以是指该地理范围的产业。“品牌”是指具有一定物质载体的商标。如果品牌的物质载体是产品,那区域品牌针对的就是产业区域品牌;如果品牌的物质载体是地理位置,那区域品牌针对的就是地区区域品牌,如国家品牌、城市品牌等。农产品区域品牌是产业区域品牌在农业上的体现,所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该要围绕产业来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公用性”决定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过程中必须有政府参与。
目前,我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方式有三类:全品类、单品类和全域形象打造。从市场效果来看,全品类由于政府倾全力而为之,宣传力度大,媒体曝光率比较高,在知名度提升上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指向不明确,消费者无法认知与选购具体品牌产品,市场效果不怎么明显;另外,全品类品牌管理的复杂性,一般需要政府委托一个公司进行管理、认证等,在品牌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单品类,由于指向明确,方便消费者的产品选购与品牌认知,市场形象提升快、促进市场销售效果好。
我们现在提出来一个比较好的模式,那就是,以政府打造全域品牌形象为引领,根据地区特色,发展多种单品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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