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国有关食品标准与规范拟定修改案的通报》的评议(二)
2021-07-03
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韩国有关食品标准与规范拟定修改案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1〕19号)收悉。该通报(G/SPS/N/KOR/706)与水产品相关的主要内容为:(1)韩国拟规定即食水产品中沙门氏菌(salmonella spp.)、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创伤弧菌败血症菌(vibrio vulnificus)和霍乱弧菌(vibrio cholerae)的限量为n=5, c=0, m=0/25g,其中创伤弧菌败血症菌和霍乱弧菌是此次新增的两种微生物;副溶血性弧菌(vibrio parahaemolyticus)和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的限量为每克不能超过100;(2)食品中不应含有水产品中禁用兽药(舒喘宁)(沙丁胺醇);修订包括欧美德普在内的21类兽药残留标准按照用途进行的分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对外评议意见
(一)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量为n=5, c=0, 25 g中不得检出。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量为n=5, c=0, m=100 CFU/g。对食品中创伤弧菌败血症菌未作规定。通报中这两种菌的限量要求与CAC相关要求不一致,且未提供确定限量要求的科学依据。因此,建议韩方暂缓执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创伤弧菌败血症菌的相关限量要求。如韩方继续执行,请进一步提供相关的科学依据。
(二)对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通报内容对外不提评议意见。理由:(1)霍乱弧菌 (vibrio cholerae)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