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储运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
2021-07-02付鑫宇
石油商技 2021年3期
付鑫宇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9]43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要求和国家标准GB/T 50483—201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火灾发生时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排水需要收集,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结合某油品储运项目总平面布局,排雨水系统现状,以重力自流排放为原则拟建设应急事故水池作为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应急事故水池是目前化工行业应对突发泄漏事故和避免污染物外排的主要设施,其作用主要为收集基础油罐区及界区内的事故污水(含消防水)和初期污染雨水。润滑油项目A 2019年通过可研批复,拟建立润滑油生产装置、冷却液生产装置及基础油储运设施配套的厂内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本文参考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相关规范,介绍了项目A应急事故水池容积设计的计算过程,并指出了事故水池容积设计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项目A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
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9]43号要求,及项目A实际情况,分别对事故发生时物料泄漏容量、消防用水容量、污染污水容量及发生事故时生产废水容量进行计算。确定事故废水最大容量[1]。
事故废水最大容量计算公式如下[2]:

V1应为厂区内各生产装置的最大化学品容量、储罐区最大一个储罐的化学品容量,选择容量最大值,确定V1值。项目A储罐类型有4000 m3、1500 m3及 1000 m3三种储罐,物料存放有效罐容应为4000 m3×0.9=3600 m3。V1即 储罐区最大储罐容量3600 m3。
V2为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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