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实施社区(村)四连(联)工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1-07-02郑雄
民族大家庭 2021年3期
文/郑雄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抓手和主阵地,抓好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湖北省鄂州市属于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现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等26个少数民族。近年来,鄂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实施社区(村)“四连(联)工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沼山镇、濠塘社区、渔坝村等10个乡镇、社区(村)先后荣获“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塔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实施“部门联动工程”,增强工作合力
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仅靠地方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难以有效管理。必须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协作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消除工作盲点,提升服务管理工作效能。因此,必须整合以各级统战、民宗部门为主导,各个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方式、整合工作资源,切实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法处理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8月28日,鄂州市民宗委与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民宗委签订“民族宗教工作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协议
结合鄂州实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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