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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浅析

2021-07-01徐小芳

绿色科技 2021年11期
关键词:总面积公益林保护地

徐小芳

(广东省和平县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广东 和平 517200)

1 引言

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是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的关键一步[1]。通过对和平县生态保护空间及现有自然保护地的系统梳理与分析,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红线[2],科学开展应保尽保论证,系统解决现有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科学整合剔除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入应该保护的区域,构建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 和平县生态现状及生态保护空间分析

和平县国土面积2286 km2,其中陆地面积2248 km2,占98.3%,水域面积38 km2,占1.7%。全县森林面积173438.2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5.87%,林地面积189797.4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83.03%,森林覆盖率74.20%。境内据已有科学考察资料记载的陆生野生动物有191种,隶属22目74科,包括两栖类31目7科19种,爬行类2目13科32种,鸟类13目40科92种,哺乳类6目13科26种。国家级保护动物17种。境内地带性植被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经考察采集和记载的有1266种,隶属于192个科、676属。

和平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有42906.35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2.61%。与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有24303.02 hm2,占现有自然保护地面积的54.84%,未划入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有1.86万hm2,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43.36%。

3 和平县自然保护地现状情况

和平县整合优化前有15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4318.50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34%。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36680.20 hm2,占保护地总面积的82.77%;森林公园总面积6967.80 hm2,占15.72%;湿地公园总面积670.50 hm2,占1.51%(表1)。

表1 和平县现有自然保护地统计

4 现有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与处理方式情况

4.1 存在问题

4.1.1 交叉重叠问题

和平县自然保护地存在交叉重叠情况有5处,交叉重叠的保护地数量有8个,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的53.33%,涉及4个自然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重叠面积合计2246.73 hm2,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05%,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98%。

4.1.2 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问题

和平县现有的15处自然保护地中,有13处存在基本农田2019.24 hm2,占和平县自然保护地矢量总面积的4.56%。保护地内的基本农田主要呈条带状或零星块状分布,影响了保护地的连续完整性和整体性。

4.1.3 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

全县保护地内有人工林(主要为人工种植松杉桉)5976.46 hm2,其中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1764.75 hm2,占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4.12%。

4.1.4 村庄和人口问题

据统计,有13处自然保护地中涉及有村庄和人口,其中自然保护区5处,森林公园7处,湿地公园1处,涉及总面积约1130.06 hm2,占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55%。

4.1.5 设施建筑问题

有6处自然保护地存在设施建筑,设施建筑主要为水利电力设施用地、寺庙用地等,涉及总面积约11.90 hm2,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0.027%。

4.1.6 其他问题

保护地内存在的其它用地,如公路用地、林场样板基地用地、林地经营权流转用地、错划其他县域用地等[3],面积合计1152.26 hm2,占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60%。

4.2 处理方式情况

4.2.1 对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

解决了河源和平河明亮水库县级湿地公园与河源和平河明亮县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拟将河明亮水库县级湿地公园与河明亮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整合到河明亮自然保护区,河明亮水库县级湿地公园剩余部分转化成自然保护区,归并到河明亮自然保护区,河明亮水库县级湿地公园不再保留[4]。

4.2.2 科学调出相关地块

在对和平县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评估,根据“可将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5]等规定,拟将保护区范围内的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开发区、村庄占地等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其中自然保护区调出面积2530.59 hm2,占原保护区总面积的7.39%,调出面积涉及5个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调出面积1090.99 hm2,占原自然公园总面积的14.28%,调出面积涉及7个自然公园。

5 应保尽保及调入范围分析

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有100673.58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3.04%,与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有28457.49 hm2,占现有自然保护地面积的64.21%,未划入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公益林面积约有72216.81 hm2,占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71.73%。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参考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高清卫星影像,依据自然属性、权属及生态公益林等进行叠加分析、综合论证[6]。全县保护地保护空缺主要分布于浰源镇东部、上陵镇西部、大坝镇北部、热水镇、下车镇西南部和优胜镇西北部区域,该区域植被现状以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为主,生态功能重要,自然资源保护价值较高,物种多样性丰富,需在以上区域扩建或新建自然保护地,做到应保尽保,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敏感脆弱区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系统性保护[7]。

全县调入区域涉及5个自然保护区[8],调入的面积为3515.48 hm2,占优化后保护区总面积的9.36%;调入的区域主要为生态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区域以及海拔较高、人为干扰少且生态质量较高的区域。调入区的植被以常绿阔叶林为主,其森林生态系统保存较为完整,物种多样性较丰富[9]。

全县自然公园涉及调入的数量有6个,调入面积合计1902.52 hm2,占优化后自然公园总面积的25.30%;调入的区域主要为生态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区域。拟新建一个自然公园,和平热水县级森林公园,面积为1472.78 hm2,其中生态红线区域773.47 hm2,生态公益林707.90 hm2,其他林地403.20707.90 hm2。

6 整合优化结果

和平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数量由原15个减少至13个;其中自然保护区是5处,林林公园6处,湿地自然公园2处。

整合优化后,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45065.25 hm2,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7544.97hm2,占比83.31%,较优化前自然保护区面积增加864.77 hm2;自然公园面积为7520.28 hm2,占比16.69%,较优化前自然公园总面积减少118.02 hm2(表2)。

hm2

表2和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对比

7 结论

整合优化要基于问题处理及应保尽保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合理,弥补了保护空缺,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做到“应保尽保”。同时,科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县生物多样性得到进一步保护[10],有利于自然保护地可持续发展及充分发展其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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