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脱硝技术应用于烧结烟气对环境保护税影响分析
2021-06-29李顺心吴礼云刘恩辉
冶金动力 2021年1期
李顺心,吴礼云,刘恩辉,赵 磊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 063200)
引言
1979 年我国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选择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四类污染物开征排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利用税收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排放,多排多缴税,少排少缴税,治污减排的力度越大,享受的税收减免就越多,税收优惠门槛降低,减免优惠政策分两档——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在有力的税收杠杆作用下,对采用先进环保治理技术、先进环保设备设施以及率先对环保设备升级改造的企业,这种正向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
在钢铁企业中,烧结烟气是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约占钢铁大气污染物的50%以上。据统计,烧结机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污染物分别占其钢铁企业排放总量的85%、40%以上,有研究认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也是PM2.5 的重要来源[1],因此,烧结工序是钢铁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环节。“十二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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