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反致制度
2021-06-28刘平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1年3期
[摘 要:反致制度作为国际私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一直以来存在许多争议,其价值和缺陷历来成为学界争论的对象,随着国际私法的发展,反致制度也被越来越多国家以立法方式予以确立。本文从反致的概念和产生原因谈起,分析反致制度的价值,并对反致制度的缺陷及其對策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反致;反致制度;反致制度的价值]
反制制度诞生一百多年以来,在国际私法领域为解决一定范围内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挥了作用,但是其自身存在的缺陷,如较强的变动性一直倍受诟病,如何正确认识反制制度?在我国不承认反制的现实下,反制制度的价值何在?可以明确的是只有全面客观的认识反制制度,才能为反制制度的完善和应用提供思路和路径建议。
1反制制度概述
1.1反制的概念
反致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的反致是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法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广义的反致包括以下三种内涵:直接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此也为反致的三种类型。而狭义的反致则仅指直接反致。下面将具体介绍广义反致的三种类型。
直接反致是指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外国法,但没有援引外国的实体法,而是接受外国冲突规范的指引,结果法院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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