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貌取人的特殊通道
2021-06-28陈峰韬
党员生活·中 2021年4期
关键词:制度
陈峰韬
“大挑”本是河务建设的术语,意思是疏浚河道的壅塞,使之畅通。“大挑”制度的本意,也是为落第的举子开辟另一条出路。
清朝康熙、雍正以来,由于国力日渐强盛、社会越来越稳定、人口越来越多,考中举人者也越来越多。但从举人到进士的竞争,存在着近90%的淘汰率,年复一年,在民间积压的举人队伍愈发庞大,难免有人心生怨言。
雍正帝即位之初,边远省份的一些县令出缺后,部选官员要经过一套复杂漫长的程序。但地方县令又是极为重要的职位,不能长时间空缺,于是当时的例行办法是由督抚选其他吏员署理(代理)。
雍正帝认为,这样选官体现的不是朝廷意志,谁能保证督抚们能做到公正无私、不因私废公呢?且每年有那么多的落第举子,既有空缺,何不给他们一个表现的机会?于是,雍正帝下令,直接从往科落第的举子中挑选人才去署理缺位,如果工作完成得好,还可以转正。
这种做法具有偶然性,一般是缺位较多时,才会集中挑举人,并未形成制度。到乾隆十七年,因举人壅滞的情况越发严重,朝廷便总结了雍正朝的做法,形成了固定的“大挑”制度。
乾隆帝起初害怕这个口子一开,对通过正规渠道考中的进士会造成不良影响,还设置了一些限制条件:为避免泛滥化,“大挑”每六年才举行一次;不鼓励举子以“大挑”为正规出路,只有连续参加过最近四次以上会试(累计十二年)不中的人,才能参加“大挑”。至嘉庆朝,“大挑”改为每十二年一次,连续三科未中进士者可参加,此后形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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