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扶持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运行问题和建议
2021-06-28王翠莲
新农业 2021年5期
王翠莲
兴城市2016~2019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共涉及18个乡镇、51个村的53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其中自建自营项目2个,自建出租项目37个,对外投资项目14个。
通过检查项目运行,发现以下问题。第一,自建出租承包费低。因为大部分项目地址都在本村屯,距离城市相对较远,运输不便,承包费高,无人问津,迫使降低承包费。第二,合建项目产权归属不清。因为财政资金有限,每个村30万~50万元,有时不得不几个村合建项目,包括土地在内的资产如何分,都没有确定。由于权属不明确造成财政资金形成资产不能进账。第三,资产管理不善。因为自建资产出租时不考虑折旧,只管使用,投资的项目不考虑投资期限,抵押程序不规范,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期限少于投资期限。由于对出租资产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监管不足,长期下去造成财政投入资金的浪费。
对于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项目实施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部门,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两级组织要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業带动型、乡村旅游型、和合作型等发展模式,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运营管理和收益跟踪管理。
2 规范账目处理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权属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账目处理要体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本上;对外注资的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处理,同时监督被注资企业纳入企业账目管理;自营和对外发包的固定资产要按规定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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