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铺管船舱底水系统满足安全返港要求分析
2021-06-26曹高清于富强曲庆亮黄曌宇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21年3期
曹高清,于富强,曲庆亮,黄曌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125)
0 引言
深水铺管船不属于客船,但本文所述的铺管船项目需要满足《特殊用途船规则(2008)》(“Code of Safety for Special Purpose Ships (2008)”,简称:SPS Code),而根据其要求,本船的载人数量超过240人,所以本船需要满足SOLAS公约第II-1/8-1条、SOLAS第II-2/21条和第II-2/22条的要求,即满足安全返港、有序撤离和弃船的要求。安全返港要求当浸水或火灾发生时,浸水或失火区域不超过界定范围时,船舶能够在8级风及相应海况下在最大吃水处以最小速度6 kn返回港口;当浸水或失火区域超过界定范围,船舶能够有序撤离和安全登乘,保证乘客安全。
由于舱底水系统是重要的保船系统,SOLAS安全返港和有序撤离都将舱底水系统列为必须在事故中保全功能的重要系统之一,但是缺少专门分析舱底水系统如何满足安全返港要求的研究,本文针对该类大型铺管船的实际情况和对规范的理解,对舱底水系统如何满足安全返港要求做详细分析,供类似船舶系统设计进行参考。
1 设计原则
海上安会委员会 MSC.1/Circ.1369通函《客船发生火灾或进水事故后系统能力评估的暂行解释性说明》中1.2条所述3种状况:
1)按SOLAS公约第II-1/8-1条,在发生进水事故后重要系统的可用性;
2)按SOLAS公约第II-2/21条,支持船舶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安全返回港口的重要系统的可用性;
3)按SOLAS公约第II-2/22条,支持船舶在发生火灾事故后撤离和弃船的重要系统的可用性。
舱底水系统作为上述所要求的重要系统,为满足以上要求,该船舱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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