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
2021-06-24徐绮
理论与创新 2021年5期
徐绮
【摘 要】现阶段,我国民法典编撰视野中成年意定监护监督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律制度完善。鉴于此,文章将主要对民法典编撰视野中成年意定监护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民法典编撰视野中成年意定监护监督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并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促进民法典的完善发展。
【关键词】成年监护;意定监护;监护合同;监护监督机制
1.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人们随着年纪的增大,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思维能力退化,行动迟缓的问题,这些原因导致老年人可能无法像年轻人一样正常的处理日常事务,甚至一些老年人会因为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生活。人类寿命的延长在值得高兴的同时,也需要我们考虑其所带来的问题。很多老年人其子女也可能已经步入老年阶段,不再适合担任其法定监护人,负担监护义务,如果使用法定监护明显已经不再合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转型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许多年轻人进入城市打工,直接导致了空巢老人的出现,这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传统养老模式已经不再符合我国的社会现状。因此政府就应该重新考虑我国的监护制度。
2.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不足之处
2.1监护合同内容的规定不够完善,监护制度欠缺
成年意定监护监督制度只有建立在合同的形式上才能保障合同的中权利、义务得到履行和保障,否则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缺乏法律上的保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