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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T. A. 霍夫曼作品中自动玩偶的伦理困境*

2021-06-24周芳

周 芳

(湘潭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工业革命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欧洲逐步推进,科学与技术也随之开始迅速发展。作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产物,各种自动机器逐渐进入生活和生产领域。

要谈自动玩偶的概念,首先得追溯机器这个词。德国著名的杜登词典认为机器(Maschine)是“带有活动部件的器具,能独立完成工作,节省人力或畜力”[1]853。瓦里希词典中对机器的定义是:“由活动的或不能活动的部分组装的机械器具,能够转换能量,独立完成工作,以及将一种能源转换成另一种能源的设备。”[2]853所以无论是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猎物捕捉器,还是工业革命中发明的蒸汽机、内燃机,抑或是近年来发展极其迅速的人工智能机器,都属于机器的范畴,它们能自动完成生产或生活方面的任务,为人类提供便利。

Automat(自动机械装置、人形自动机器、仿人自动机)这个词与E. T. A. 霍夫曼(1776—1822,以下简称霍夫曼)作品中的自动玩偶最为相关。他在1814年初就写出了小说《自动机》(Die Automate,又译为“机器人”)。英语和法语中对应的词分别是automate和automaton,它一般指的是所有通过机械手段能够模仿或者是自动模仿某种生物活动的器械装置,可以是人或其他生物的形状,作用既可能是娱乐消遣,也可能是生产劳动。[4]115

从以上各个相关的德语词来看,虽然各个时期不同的作家使用的单词不尽相同,但是除了Roboter以外它们表示的意思却基本一致,均属于“20世纪之前在西方思想史上可自成一体的各种仿人机器”,被称为“早期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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