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按月领工资应成惯例
2021-06-23齐振松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1期
关键词:企业
齐振松
岁末年初,农民工能否顺利领取薪水回家过节,备受各方关注。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开展冬季或春节前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这是关爱农民工的实际行动。但是,如果农民工能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职工那样按月领到足额工资,那就可以避免冬季或年关集中开展清欠行动了。
其实,《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019年2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筑企业要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企业要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劳动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企业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形成惯例。
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可以学一学江西万载县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的做法。据报道,万载县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劳动用工信息化、动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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