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优秀的员工推荐给其他公司
2021-06-23雨凡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1期
关键词:培训
雨凡
两个求职者进入最后的复试,一个叫李勇,另一个叫黄胜。老板问李勇,你打算在新公司干多少年?
李勇心想,说干个三年五年,老板肯定不会同意,因为这段时间会花很多人力财力培训,熟悉业务后,假如走了,导致人力成本的增加。老板的这句话可能在套求职者,他不想进这个坑。李勇没有丝毫犹豫,脱口而出:时间尽可能长,如果条件可以,干一辈子。
老板摇了摇头说,我们这里不欢迎你。在我看来,年轻人如果盯着一件事干一辈子可能是庸才型的。我们欢迎有理想有干劲的年轻人,而不是按部就班重复地干一件事的人。
面对黄胜,老板还是问一样的问题。黄胜说,我会在贵公司干三年,熟悉业务后,希望我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项目经理。老板当即告诉他,没有问题,我可以培养你。但是会非常累,因为你有很多时间要参加培训、出差。你能做到吗?黄胜坚定地回答,能做到!老板说记住你刚才的承诺。
黄胜进入公司后,老板要他写书面的承诺。内容简单,三年后要达到经理级。没有权利义务,只有双方签字,就一张纸,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黄胜肯吃苦,积极向老员工请教,业务上升得非常快。老板也不遗余力地培养他,让他带薪参加各种培训,经常出差。虽然工作很累,他没有叫一声苦。三年时间转眼过去了,黄胜如愿成了经理。
按说黄胜应该继续为公司效力,报答老板对他的厚爱。可是,黄胜却选择了离职。他暗地里找到另外一家公司,那家公司老板答应让他担任副总,收入高出一大截,还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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