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研究综述
2021-06-23胡尔治
老龄科学研究 2021年5期
胡尔治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一、引言
在人口老龄化的宏观背景下,养老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随着各国政府职能演变,部分公共服务也从政府的直接供给转变成为购买服务,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包办提供养老服务,而是逐渐把社会能办的事务交给社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效能,降低行政办公成本,逐步缓解养老问题。对此,国内外学者对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给予了充分重视,学界相关研究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文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从理论研究、模式研究和实践研究三方面进行综述,通过梳理已有研究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厘清未来研究方向,以期为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研究和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国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研究
(一) 国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理论研究
二十世纪60 年代,Ostrom 等(1977) 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难以供给所有的公共服务,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供给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政府可以将一些公共服务外包给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王浦劬等(2010) 指出,政府和社会组织分别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政府是资金的供给方与监督方,多数的第三方机构尤其是社会组织才是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国外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层面相对成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模式,如英国“多元福利理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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