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口述史工作的相关法律伦理规范再探
2021-06-22高斐莉
歌海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律
高斐莉



[摘 要]口述史是通过历史事件亲历者口述历史记忆而保存的口述历史史料。它产生于受访者与采访者的访谈互动,是双方共同参与、双重构建的过程。当前,我国口述史法律伦理体系不够健全,从长远发展来看,要防患于未然,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最大程度上确保受访者与采访者等各方的合法利益权限。音乐口述史作为口述史的特殊领域,在研究过程中必然涉及法律伦理方面的问题。爬梳国内外口述史法律伦理学术文本,吸收借鉴大口述史及音乐口述史实践操作经验,是构建音乐口述史规范性法律伦理框架思路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音乐口述史;法律;伦理;操作规范
口述历史通过采访的方式,运用电子技术等媒介设备记录和保存受访者信息叙述的过程,是亲历者“个体在场”1的诉说。杨祥银认为:“口述历史作为一种历史事件的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证词,它产生于访谈者与受访者之间的互动中,其凝结了双方的原创性创作。”2口述历史是访谈双方共参共建的过程,这就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错综纠缠”3的关系。在访谈结束后,受访者的音视频记录、原始抄本,以及后期建立在访谈之上的“非虚构”创作,如期刊、书籍、传记、纪录片等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它们的使用和走向,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着相关法律和伦理问题。目前,我国口述史日益发展,但也伴随着众多问题产生,在口述史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口述史文本资料乱用、冒用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都是口述史法律伦理体系的不健全和采访者相关意识的淡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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