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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主导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权对中国的影响与借鉴

2021-06-22赵楠婷

对外经贸实务 2021年5期

赵楠婷

摘 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依托于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贸易协定,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取得了主导权。日本的这一做法,对于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国对外贸易、中日韩FTA谈判及中国参与WTO改革等均带来了挑战。为此,中国应当借鉴日本的经验,完善FTA战略,依托于国内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来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并主动参与WTO改革,以此来提升自身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的参与度与话语权。

关键词:日本;自贸协定;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权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民间就提出了系列的参与、主导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构想,但进展极为缓慢,将这些构想付诸于行动始于2000年3月开始的日本-新加坡自贸协定谈判。日本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程与欧洲发达国家相比落后了整整50年,结果是日本错过了全球两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从上世纪50年代到上世纪末期,全球没有日本参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更没有日本主导组成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在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日渐明显的背景下,日本感到了巨大压力。因此,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赶上了世界经济区域化的浪潮,通过主导区域协定、双边协定谈判,日渐取得了国际贸易新规制定的话语权。作为东亚近邻,日本在国际经贸规则中取得主导权对中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相关经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一、日本主导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权的方式

(一)以区域贸易协定主导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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