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弧式电气保护装置的运用
——以一起居民火灾事故调查为例
2021-06-19袁晨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21年16期
袁 晨
(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上海 200010)
1 火灾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0日17时25分,某中心城区一居民楼4楼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3个消防救援站9辆消防车赶赴现场扑救。主管站于17时30分到场,17时31分报出水,17时35分报控制,17时43分报熄灭。支队全勤指挥部到场组织处置。消防官兵到场后疏散15人,无人员被困,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2 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中心城区老城厢区域,是典型的二级旧里砖木结构房屋,该建筑共4楼,高16米;东西走向,长度为38米。建筑内共9个门洞,每个门洞内平均有5户居民居住。建筑始建于1912年,1979年进行过一次整体大修,2018年通过光明工程改造更换了入户线、安装了低压断路器。4层北侧阳台居民搭建房间供自己使用。
3 火灾调查过程
3.1 起火时间的认定
该起火灾接警时间为4月20日17时25分,第一报警人笔录体现其于17时20分许在楼下看到楼上有房屋冒烟,随即报警,综合分析,起火时间认定为2020年4月20日17时20分许。
3.2 起火部位的认定
该起火灾起火区域集中在该建筑4楼北侧阳台搭建的两间居民自用房,该区域原先为一处平台,后经居民自行搭建,形成东西各一间房屋,分别属于两家。从两间房间的过火情况来看,西侧房间仅上半部分局部过火,靠近地面的洗衣机等物品均没有明显的过火痕迹,而东侧房间整体过火严重,顶部木质梁及彩钢板已经烧断及变形。根据当事人反映东侧房间的木质门在起火的时候处于关闭状态,从痕迹来看该门里侧炭化程度明显重于外侧,由里向外烧的痕迹比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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