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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仙则名:从形声同名到文化管理

2021-06-19张志然

民主与法制 2021年8期

本社记者 张志然

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在很多外人看来,简直是“莫名其妙”。

它们有的看起来高贵,高贵到仰视都看不明白;有的看上去文雅,文雅到翻遍四书五经也不一定找的出其中典故。有的律所已经闻名海内外,但是它们的名字看上去却是那么普普通通。更让很多人想不明白的是,有的以前叫这个名字,大费周章以后,改了个看上去差不多的名字……

有人要说了,你换个名字,怎么不换个更亮眼的,更吸引人的?是的,在普通的人名里面,大家是可以这样做。可是,在律师事务所的名字里面,就完全不是这么简单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所名里面的那些同字和同音,去看看那些改完以后看着差不多,其实却大有文章的名字……

法大与法大

1995年2月22日,司法部令第36号发布《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根据《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不得与已经核准或者预核准的其他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而且,律师事务所的字号中也不得包括已经核准或者预核准的其他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有同名的现象。比如,北京有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辽宁也有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他们并不是违规,而是有一段历史的故事。

辽宁法大的创始人张耀东律师告诉记者: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是1992年10月份开始筹建的。三名创始人,一位是王恩群律师,辽宁大学本科毕业,1987年在大连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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